712100社区's Archiver

西北老老农 发表于 2005-12-3 10:59

[公告][水建学院]——版面制度(发贴前必看)

一 、发贴注意事项

1. 凡在本版块发表任何关于暴力、色情、非法、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帖子,将被被直接删除.

2. 凡链接有关暴力、色情、迷信、邪教组织等违法主题和言论,将被直接删除,此会员将根据情节被禁言处分,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.

3. 凡在本版块拉帮结伙,谩骂,挑起事端,对其他会员有人身攻击的贴子将直接删除,并给此会员以禁言处罚.

4. 拒绝一切商业广告主题,凡粘贴任何商业软件的下载地址及注册码信息(包括字体下载),此类信息的帖子将会被直接删除.

5. 拒绝一贴多发,凡在其他版块已经发过的主题不可在本版块发,一旦发现,将移交712100法院处理.

6. 版主对起违规会员先进行消息警告,不听版主劝说,在版块中对任何人做人身攻击者,一次扣分3个威望,二次以上禁言一周.

7. 在本版发贴一天不得超过3个主题,否则严肃处理.

8. 禁止一句话主题,发现类似的主题经讨论认为是水贴的话轻者给予锁定处理,重者直接删除.

以上可根据情节酌情处理!


二、会员须知
1. 请您选择适当的讨论区(前面默认主题栏请选择一项)发表自己的文章,不符合讨论区要求或内容的文章将被版主锁定,关闭或转移.

2. 请不要在同一个版块中连续发表内容相同的贴子超过2篇(含2篇),否则您的贴子将被删除,情节严重的将会被禁言处理.

3. 私人问题请尽量使用短消息,请勿在版块中发帖找人.

4. 请不要转载本论坛里面的任何主题,一旦发现或被举报将撤消其以前的奖励并做出相应的处理,对于举报者将适当的进行奖励.

5. 对版主的行为、言论、管理不满可以直接发短消息即使沟通或到"站务管理"投诉,但不可以在其他版块内发贴捣乱.

三、精华贴评定原则

1. 实用强,会员普遍反映良好的主题.

2. 对专业学生学习发展,就业等有很大帮助的主题.

3. 有一定质量的原创贴(鼓励原创).

4. 回贴率及人气极高的主题.

5. 转载贴要大家一致评价良好的主题.

凡符合以上五条原则之一者,评为精华贴!(奖励:威望5点,论坛币5个)

四、锁定,关闭以及删贴主题标准及处理原则

1. 对色情、反动、含不良言论以及有害论坛健康发展的帖子根据情节锁定,关闭或删除.

2. 版块中如果有二个以上主题、内容相同的贴子,只保留一个,同时给以短消息警告.

3. 对于讨论贴到了激化的程度的主题将锁定,不允许再继续讨论下去,版主应引导一些敏感主题的讨论方向,防止有过激言语.

赵文亮 发表于 2005-12-3 11:54

应该的
规矩是要有的

没有家 发表于 2005-12-3 20:58

偶要好好学习一下

东老 发表于 2005-12-4 21:26

看来我们大家都要注意斑竹说的话

1111xxxx 发表于 2005-12-5 09:41

我认为很好,大家应该的.

element.yang 发表于 2005-12-5 12:33

和论坛的基本一样呀

愿我能 发表于 2005-12-6 18:49

我愿意接受 很好

jason 发表于 2005-12-8 23:22

支持~

talent_andy 发表于 2005-12-9 20:44

没问题
支持~~~

刺青 发表于 2005-12-10 13:07

我们共同打造水建论坛

梦依旧 发表于 2005-12-10 21:31

是应该好好看一下的

唯有爱 发表于 2005-12-16 21:36

知道了

版主

西北老老农 发表于 2005-12-17 12:35

谢谢大家的配合

静水流深吗? 发表于 2005-12-21 19:49

把家建好是我们的共同愿望.水建的威望要在我们这里延续下去啊.这应该是我们的心声.

seapo 发表于 2005-12-21 20:22

为什么控制发帖量?

alex1120 发表于 2005-12-22 08:27

还是要看一下

e缘 发表于 2005-12-24 09:50

我永远支持水建学院,让我们共同努力吧!

lj211314 发表于 2005-12-24 12:21

绝对遵守

lanke 发表于 2005-12-25 22:53

应该的,这样咱们才会越来越强

睹石静思 发表于 2005-12-26 08:11

是呀

seapo 发表于 2005-12-27 17:26

收到

城市摇摆人 发表于 2006-1-2 16:23

说的好做的应该更好!

阿斯兰 发表于 2006-4-9 19:38

好像我已经违反了好几项规定... ...汗! [s:811]  [s:812]  [s:789]

以后会注意滴~~

随风飞扬 发表于 2006-4-11 11:06

坚持努力

afen1204 发表于 2006-5-4 14:14

我们共同打造水建论坛

知心朋友 发表于 2006-5-28 09:27

呵呵,会好好学习的

猪圣 发表于 2006-5-30 19:43

我愿意接受!@~呵呵

清晨男孩 发表于 2006-6-5 17:39

老农!!说的好 给你顶一个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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